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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第21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中,财长们强调,应当实施适当的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并在确保公共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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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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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数量大,范围广,内容相对复杂。因此,准确执行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水平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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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提出的十项举措,证监会直接参与的有三项,分别是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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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介绍,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把减半征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含)以下提高到10万元(含)以下,大幅度拓宽了小微企业受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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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的人问过:我们国家的税负是不是的确非常重?我也不止一次的回答:从法定税率而言,不算最重,但是由于预算不透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尽如人意、不断有高级官员因贪腐被抓等原因,让老百姓对于缴税有了很多超出纳税义务本身的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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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部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看法和建议。一些企业在发言中讲到,目前生产经营仍有不少困难。李克强指出,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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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为便于纳税人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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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但是实务中有些代开普通发票的小微企业可能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这个问题应引起小微企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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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实施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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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应清理整顿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据此,本刊特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和研究员梁季对优化调减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发表看法。